一早,我穿着夹指拖买早饭去了。
昨天我看这双鞋有点脱落似的,但是想想,这一段路还是可以撑撑的,便安心的关上了大门。
接下去,就是我丢人显眼的一个早晨:
大约走了两分钟左右,鞋子真的罢工了,一条带子开裂,我试图夹紧脚趾,拖着走。但是
当我发现做出这种举动,实在像个半瘸的跛脚才会行走的出的。我在马路上挣扎着,身边除了买
早饭的钱,一把遮阳伞,什么都没有了,如果带上手机的话,还能向老爸老妈求助。当时,真有点
欲哭无泪。忧郁了几秒钟后,我突然想到了一部广告:女主角因为一只鞋跟坏了,吃了曼妥斯后便
想出了一个妙招,把另一只鞋的鞋跟扳断,干脆把原本的高跟变为平底鞋,轻松的上了路。然而我的
情况更糟糕,鞋带坏了是怎么都穿不了再行走的了,我厚着脸皮勇敢的赤脚上阵,提了鞋子在路上走。
我没有广告中的女主角那样的好心情,那时的我只想找个地洞砖下去。我发现路上的行人,都用惊异的
眼光在看着自己,他们心里一定会想:这个女孩子怎么了,大早赤着脚在路上晃,是受什么刺激了吧!
我的天,这一个早晨,真是糗大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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